[imtoken官网下载2.0苹果]招生信息
★ 办学条件
学院精神:求真务实,拼搏创新,团队合作,争创一流
第二十二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。
为了保证淄博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深入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、山东省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1、实行远程网上录取。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,实行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要求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⑵、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,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,实行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接受投档。
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,具体比例由各省(市)招生主管部门确定。
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:公办、普通全日制国家示范性高职(专科)院校
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: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。
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: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文件规定。
3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,单列招生代码。
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★国际合作交流
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励志奖学金,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、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奖学金、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政府奖学金及助学贷款等一系列政策,并对家庭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奖优、帮困政策,对特困新生报到设立“绿色通道”,积极帮助来我院上学的考生,圆满完成学业。
办学指导思想:融入区域经济发展,瞄准人才需求市场;专业锁定市场走势,培养跟踪就业岗位;把握高职发展前沿,树立质量立校观念;突出高技能教学特色和国际型人才培养特点;建立高效运行机制,优化办学效益,争创全国一流职业学院。
第十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、学院招生简章、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。
★人才培养
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,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,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,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,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,教育部“十一五”规划主编教材9部。
学院网址: E-mail:zb2828111@163.com
★地理环境
2、艺术类考生凭省统考专业合格证填报我院志愿,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第九条 淄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,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。
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,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。 收费标准:普通文理、对口专业:4800--5000元/年人 ;艺术类专业:6000元/年人;中外合作办学专业:10000--12000元/年人。
★专业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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